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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氢大麻酚酸检测试剂盒(胶体金法)(注册中)


【产品名称】

通用名称:四氢大麻酚酸检测试剂盒(胶体金法)

【包装规格】

卡型;1人份/盒、3人份/盒、5人份/盒、10人份/盒、20人份/盒、25人份/盒、40人份/盒、50人份/盒、100人份/

条形:1人份/盒、3人份/盒、5人份/盒、10人份/盒、20人份/盒、25人份/盒、40人份/盒、50人份/盒、100人份/

【预期用途】

本产品适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体尿液中最低检出浓度为50ng/mL的四氢大麻酚酸(11-去甲-9-四氢大麻酚-9-COOHTHC),用于大麻类管制药物的初筛检测。

四氢大麻酚又称9-四氢大麻酚(△9-THC)、△1-THC(根据旧命名法)、屈大麻酚(Dronabinol, 化学合成药品),是大麻中的主要精神活性物质,其分子式为C22H30O4。人体内大麻的代谢过程主要在肝脏中进行,通过尿液排泄的主要代谢物为游离的四氢大麻酚酸(11--9-羧基-THC)及11--9-羧基-THC的葡糖醛酸酯。服用大麻24小时内可在尿液中检测出四氢大麻酚酸类药物分子。

【储存条件及有效期】

试剂盒储存于2~30℃阴凉避光干燥处,不得冷冻,有效期24个月。

铝箔袋开封后(在2~30℃,湿度20~80%的范围内),试剂应在1小时内尽快使用。

生产日期、失效日期请见外包装,已失效产品不可使用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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